关于申报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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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分别代表着国内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最高水平的研究项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请准备申报的单位在128日前将申报人及拟申报项目名称报科研处杨磊OA。

  申报人在准备申报这两类项目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申报通知。(两个申报通知可参阅科研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在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前,先熟悉2013年版申报系统,关于系统使用请参照“2013年度ISIS系统新特性介绍”(见附件)。申请书完成后,逐项检查填写“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自查表”。自查表与申请书一起于227日前送交科研处404办公室。

  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时,先熟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申报通知中指出的19个注意事项。申请书完成后对照注意事项做好形式审查。申请书于227日前送交科研处404办公室。

  联系人:杨磊;电话:2308(内线),13866716079(手机)。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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