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各团支部:
按根据团中央《关于在全国高校集中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团省委学校部决定在全省高校集中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现将主题团日活动通知予以转发(详见附件),请各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精心部署,认真组织、指导各团支部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并鼓励和动员各团支部、团干部和团员积极参与5月3日“校园百万团支部‘青春中国梦’线上主题团日”活动。各团总支、各团支部的开展情况(截图、链接等汇总及相关活动总结)请及时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校团委组织部王海峰 182979998639/2708
电子邮箱:tuanwei2596140@126.com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国高校集中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共青团澳门十大电子正规游戏网站委员会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关于在全国高校集中开展
“我的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省级团委学校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按照全团“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团中央学校部决定在全国高校集中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中国志腾飞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3年4月22日—5月10日
三、基本安排
全国各高校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集中组织开展线下主题团日活动,通过交流研讨、主题演讲、参观考察、情景模拟、经典改编、文艺演出等方式,发动青年学生表达、分享对“什么是中国梦”、“如何实现中国梦”、“青年学生与中国梦的关系”的认识和理解。原则上,各高校的每一个团支部都要组织一次主题团日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可组织校级或省级的重点示范团日活动。活动开展情况可利用腾讯高校团组织微博体系进行展示交流。
四、统一行动
5月3日,各级学校团组织动员全国各高校所有基层团支部,统一登陆腾讯网“校园百万团支部‘青春中国梦’线上主题团日”的专题空间参与各项线上活动,专题空间地址为:hhttp://edu.qq.com/jjxy/t/cd.htmttp://edu.qq.com/jjxy/t/cd.htm(暂不开放)。活动主要包括:
1.梦想线上传递。专题空间设有“梦想传递”专区,包含“传递中国梦”微博APP,参与团支部或青年学生可利用微博帐号在APP发言框中,写出自己的梦想宣言或祝福,点击“传递梦想”按钮发布至腾讯微博#传递中国梦#话题中。微博发布后,活动页面中的中国地图相应省份梦想传递旗帜的梦想数字增加1;同时,微博用户也将获得“中国梦”勋章一枚。
2.梦想话题分享。在“校园百万团支部‘青春中国梦’线上主题团日”活动专题空间设置“中国梦解析”、“青春梦立方”、“梦想加速度”等话题,吸引登陆的团支部和青年学生参与讨论分享,拍照晒出自己的梦想。5月3日当天,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团中央学校部负责人、高校领导、知名学者和杰出青年代表参与线上访谈并与青年学生互动讨论。
3.团日活动展示。各省级团委学校部、高校团委、高校团支部可利用团组织官方微博开展以讨论分享为主要形式的线上主题团日活动,并利用团组织微博帐号登陆“校园百万团支部‘青春中国梦’线上主题团日”专题空间后,通过文字、图片、微视频等方式对线上或线下已经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进行展示、交流。同时,根据阅读、评论、转发数量等指标开展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线上评选。
线上主题团日活动的详细流程、规则由团中央学校部官方微博和腾讯网“校园百万团支部‘青春中国梦’线上主题团日”活动专题空间发布。活动结束后,团中央学校部将联合腾讯微博设置影响力奖、精品内容奖、优秀组织奖等,对活动中优秀微博内容、先进单位给予奖励。
五、有关工作要求
1.主题团日活动是体现团组织存在、传播团组织主张的有效载体,各省级团委学校部要高度重视本次主题团日活动的组织实施,把它作为学校战线落实“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及时将通知转发给本地高校,部署安排各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2.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重点协调组织好5月3日的线上统一行动,确保高校所有注册了官方微博的团组织、团支部和团干部、团员参与相关活动。各地、各学校可根据全国统一的安排和网络平台,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自有特色的活动。团中央学校部将对各地、各学校的参与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
3.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注重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和校园媒体特别是微博等新媒体,对好的活动内容、做法、成效进行传播,力争在全国形成整体的良好声势和氛围。各地、各学校相关信息和新闻线索以及活动图片、视频(供电视台编播),请及时报送团中央学校部,团中央学校部将组织全国层面的重点宣传报道工作。
联 系 人:陈文恩、谢斯儒、张冀南
联系电话:010-85212180;85212336(fax)
电子邮箱:daxuechu@sina.com
团中央学校部
二0一三年四月十八日